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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宇艺术随谈:《兰亭序》当非一稿而成
2012-09-04 11:32: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兰亭序》当非一稿而成——《兰亭序》论道兼及之字写法考  我对《兰亭序》别有识断,以为此作当非一稿而成,应是先草有一稿,后对草稿初步梳理复写而成遂有今之流行摹本。  自幼习书,最神往者当推《兰
时的渐次适应之处,自然而舒放,其第二笔画的落笔式近第十一个“之”字的下笔方式,但落下即调整锋态,顿笔提锋横出,转折处再大力顿笔,持笔画虽长但取横,波折只是此笔画的前部见微意,收笔处已逾行,乃顿而出锋,只存一微芒在上。书法之美本是方寸之间的勾当,意在即可。但此处尽可见书圣用笔出神入化,救急至绝处,险而安,而闲,而雅,而巧,其心态之大之丰富,可谓是万壑风生,诸相亮出,有意即成趣。读帖至此,当同于叹服诸葛孔明之“空城计”,毛泽东之四渡赤水,都是大化功力,大智大巧大能无限。急而出情趣,才是大笔如椽。
 
  第十四个“之”字在第十八行,亦取横势,结字近于第二个 “之”字,但纵势加大,其第二笔画在此类字中本已到位,但捺笔更长,横亘行间,托起其上全部笔画,以别于其上各“之”字。
 
  处在第十九行的第十五个“之”字,结字类近于第六行和第十一行的“之”字之间,但第一、二笔画之间不连笔,以别于第十一行的“之”字,而字的整体架构与用笔的灵活、灵巧、随意、随心融于一体以表现跳宕之美,其意多于他字。
 
  第十六个“之”字在第二十一行,结字近于第十三行的“之”字,但提按显明,转折显明,墨迹显明,捺笔隐于第二笔画之下,意在笔上,顿笔收锋,尽见无为之意。而此字的第一笔点画,第二笔画的落笔及横出后转折的提按笔法,突出而生动,当属精美、精致,至此一笔,自然求工俱尽在力度掌控而不求形。大家之字变化万千,随意圈点,随意行止,是尽在其功力之内,其浓妆亦美,淡抹亦美。
 
  第十七个“之”字在第二十三行,笔意的闲适类近第十七行的首个“之”字,笔法似云飞水流,字取斜式意归之于正,最后笔画顿笔折锋左向见锋芒,这是其意别之处,于此知大家之作,乃鱼化龙行,为道法纯正所至。
 
  第十八个“之”字见于第二十四行,其字结字横向拓展,纵取紧敛,势在首二行的“之”字之外,用笔之活在纵势见长的“之”字之间,即笔意在第十三行、十八行二个“之”字之间,是闲中伸展欲张之意。最后一笔中锋直笔拖出,锐气虽隐而逼人,是行文吁叹之意,行踪置于山水之间的审美抗争。所以书圣书风重飘逸,行笔求遒劲,当是以出世之心境,做入世书法是也。
 
  第十九个“之”字在第二十五行,结字大体是在第二十三、二十四行的二个“之”字之间,第二笔画侧笔落下横向突出,其后笔画的主体部分集中于结字的右部,以成攲侧之势,这种左向突出的“之”字在《兰亭序》中唯以此字见长。
 
  第二十个“之”字在倒二行,形近第三、七两个“之”字之间,字见随意然笔法严整,正是“是真名士自风流”,西子捧心亦为美。
 
  《兰亭序》既文词与书法兼善,必非草率之作,其有一稿二稿,拙论虽似有损书圣的神气与神名,但这样的认识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尊重历史的客观性。
 
  此处对《兰亭序》中“之”字的二十种写法的略述,虽只限于形体的异同考量,但亦可初步探知书圣胸中众相频生,俯拾即得,果为大道中人。若就笔法论之,参整上下文字,当更为丰澹,一如兰溪之水,奔流跳跃,跌宕无限,其明暗之间,隐显之间,浓淡之间,疾徐之间,疏密之间,奇正之间,正不知势生何处,势在何方,一切都在有意无意之间,有为无为之间。但即使就形体论,《兰亭序》中“之”的写法,大致可分作两类,以首行“之”字所表示的横式,和以第六行“之”字所表示的纵式结字,前者趋于外拓,后者趋于内敛。其中明显横式见长的六个,纵式见长的大约也是六个,余者在二者之间结字。如此布局,虽大体可见出规律,但在具体书写中亦不易掌握,需对已用过的字式牢记方可。这种牢记需二种方式实现,其一为心记,其二为笔记,但不论二者为何,皆需先深思熟虑,了了分明。而《兰亭序》的文字内容繁杂,即兴成篇,其文也不能,其书也何为?曹子建有《七步诗》,区区六句三十六字,已为历史惊叹不已。而《兰亭序》如此行文畅达而字体华美,且又是文坛盛事,何以了无一词溢美,盖为其不可能也。因为一遍写成,首先要求王羲之的是在书写此文时一边梳理思维,拟就文稿的文字,同时还要注意到笔法的使用及“之”字的出现与写法,即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向、思维内容会使思维在两难选择中无所适从,从而无法使其行为尽善尽美。   应该承认王羲之的才华、才气、才智过人,但思维的科学性、规律性是不可逾越的。而书法的书写中,进入书写状态的思维活动与心理活动是不容另类思维内容干扰与冲突的。因此,依《兰亭序》笔法、笔意的连贯性、整体性来看,其书写过程中思维并无间断与阻隔,故尔将王羲之此时的思维活动设定为专注于书写是比较恰当的。那么,序文的内容又是如何拟定的呢?我以为当是在《兰亭序》书写之前,已经草就一稿,包括“之”字用法,初有布置。及至修改之时,即是基本进入二次书写状态,澄心静虑,心如瓦注,如此才能笔势、笔意、笔法、笔趣叠相涌动。这里需要提到的是,这么长的一篇文章,书写中时时对同字的字形进行回顾,以避免形同所带来的艺术上的不足,是一种理性思维活动,是对书写中情感专注如一的创作状态的破坏,当然也就写不出笔气充盈的书法作品。因此,以《兰亭序》的书法之美,也就只能从二次书写方面来认定。当然,二次书写中也有新的序文内容和书写文字的变化,但整体的思路、内容、文本,包括“之”字的使用与变异,会有蓝本作依据,从而为书写时的思维活动指示方向,也给书写中的思维活动以充分的自由。
 
  《兰亭序》的非即兴成稿,还可以从文字的增删涂改情况来认识。《序》的第四行在“峻岭”之上增补“崇山”二字就很值得思考。一般说来,魏晋文主赋体,句式多四六字,“崇山峻岭”乃一词组,若一遍成稿,思维依规律进行思索就不会丢失“崇山”二字而去直奔“峻岭”,而现在的丢失只有在有现成文稿相依,思维不再进行积极的思索活动,而专注于接受现成的文字提领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的思维间隔与视觉的跳跃,乃成笔误。其下第十三行的 “曰”字,亦是涂改后的存在状态,它是对理性思维活动进行补充或修正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书写中的创作思维存在形式。其后“向之”、“痛”、“夫”以及倒一、四行的两处涂抹,都缘于对字义失当的考量。这些助词的使用而不是主谓词语使用上的修改,再次证明这不是第一遍文稿,因为语言概括的充分与否,确切与否,当在前面写景、状物、抒情的文字部分,而文稿是序文前半部分整洁而后半多草意,这就暗示出王右军书写时的心态与情景了。
 
  王羲之的书圣之名,在后世而不在当时。兰亭相会,名家毕至,互为比肩。因王、谢、郗、庚诸家互为呼应,遂成晋字风尚。故不揣冒昧想来,右军书《兰亭序》时,诸子环立,他断无“独立寒秋”与“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感觉,理当虽笑傲群伦亦不免于嬉笑间边写边手心出汗,于是虽依蓝本书写,思维的被动性亦不免将某些应有内容予以忽略,如“崇山”二字即是,也不免前几行工整端庄而后心有浮动。虽然也有愈写愈自如之说,但书风于一作中前后如一当是至佳表现,若《黄庭经》王羲之最为得意,以为神助也。以此反观《兰亭序》,以为它的书写当在闹中取静,但终难真静,这不静或许助其风格的率真,但由此也再次透露出一些书写时的讯息:即不该失落处的失落,说明当时书圣的思维活动不在文辞而在书写。那么文辞呢?它就写在铺放在面前的纸上。
 
  读颜真卿的《祭侄文稿》,中有长句钩抹,那反映了思维活动首次在情感方面展开时的激烈表现,它需要寄托思想与情感的恰当的语言形式。因为思维活动的向前延伸是逐步展开的,在多向选择中的延伸一经落笔便被证明是否至佳,是否需要修正思想或语言,至如兼文坛名士与朝廷干臣于一身的臣子聚会风雅,嘱文纪事,岂儿戏乎?于此想到,《兰亭序》既文辞与书法兼善,必非草率之作,其有一稿二稿,拙论虽似有损书圣的神气与神名,但这样的认识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尊重历史的客观性,还书圣世俗生活的一面,使我们对书圣书法、晋人书法乃至中国书法有更为确切的认识,从而解放书法,也解放我们的艺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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