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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宇艺术随谈:《兰亭序》当非一稿而成
2012-09-04 11:32: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兰亭序》当非一稿而成——《兰亭序》论道兼及之字写法考  我对《兰亭序》别有识断,以为此作当非一稿而成,应是先草有一稿,后对草稿初步梳理复写而成遂有今之流行摹本。  自幼习书,最神往者当推《兰
<  《兰亭序》当非一稿而成——《兰亭序》论道兼及“之”字写法考
 
  我对《兰亭序》别有识断,以为此作当非一稿而成,应是先草有一稿,后对草稿初步梳理复写而成遂有今之流行摹本。
 
  自幼习书,最神往者当推《兰亭序》。今回首既往,颇多感慨。数年前,一次偶然机缘,得与沈鹏先生论道《兰亭》,余味深长。
 
  沈鹏先生是当代书法大家,字写得极好,特别是他的草书,应能展现当代草书创作的时代风采神韵,且先生还长于书法理论,有诸多令人深思的建言。那次谈起《兰亭序》,沈老兴致极好,畅言 《兰亭》之美和书圣之才,以为羲之才情俊迈,即兴挥洒而成千古佳作,世人不可追矣。云云。
 
  沈鹏老的宏论固然高妙,却未能得到我的称是。因为积久成见,我对《兰亭序》别有识断,以为此作当非一稿而成,应是先草有一稿,后对草稿初步梳理复写而成遂有今之流行摹本。我秉持异议的理由是,以《兰亭序》作为序文的文字内容及作为书法的笔法表现之间,明显地超越了初次认识事物时的思维反映上的陌生性,而清晰地显现了思维进入认识较高阶段时的理性特征,这于其中二十个“之”字个个写法不同,及书写中对文词的增补涂改处可初见端倪。于此大致可知右军作此书时的匠心经营之处,也唯书圣才智过人,故匠心处亦表现出无意之态,世人多不深察因而时有惑之。
 
  沈老很有风度地听完我的表述后,默语而不置可否。我也再度追踪自己的心路历程,考量半个世纪的墨海旅程中对引领者的书圣书法艺术的认知感情。
 
  十七岁初见《兰亭序》,宝爱有加,为案头必备法帖;数度临摹,研其理,习其妙,揣其趣,以张扬思想,滋润心灵。我与它应是有缘的。
 
  我对书圣是常怀高山仰止之心,对书圣传世名作《兰亭序》更是宝爱有加,为案头必备法帖,临池之余,便取来品读,研其理,习其妙,揣其趣,以张扬思想,滋润心灵,补充或丰富情感的缺失,排除感知或领悟中的困惑,间有为道法所掳之时,便类近于庄周梦蝶,生发与书圣化入化出以共滥觞的感觉。弗洛伊德的艺术心理分析中有“白日梦”一说,那种非现实的存在其实就是一种遐想,是艺术感知、艺术认识、艺术想象、艺术追求的妙境与极致。其实并非仅艺术家如此,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生活现象和社会心理状态。安徒生笔下的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冻饿待毙中对圣诞夜美丽景象的憧憬,红军战士爬雪山、过草地时对胜利后生活的想象与期待,其实都具有类似品格,体现了人类共有的精神存在方式,只是各有不同表征而已。对文人来说,这种个性表征还包括有认识方式与实践方式的区别,即知识的链接。现代教育学讲引导,那或许是对的。不过,我相信自己与《兰亭序》该是有缘的。初有记忆时,以耕为主兼通文墨的父亲就对我说,古时有本《兰亭序》,那字写得最好,可称上天下第一。六岁时,跟村里一个前清老秀才学写毛笔字,那老人帖学功力很深,文气十足,现在想来他与二王一脉是相通的。十七岁时到玉田师范读书,在学校图书馆第一次见到《兰亭序》,惊奇,兴奋,为其神来之笔感动。这个时期,数次临写《兰亭序》。两年后师范毕业,乃留校任语文和书法教员,再后又是大学读书,投笔从戎,卸甲归艺,一路走来与王字结缘。1997年的盛夏,再次通临《兰亭序》。对我来说,临帖虽说要求得形似的效果,但决不局限于笔画特征的切近或类同,而是努力求神索意,由形近、形同而达于神似、神出;再由把握神似、神出而求其形在、形正,如此反复临写,目的在于体察、把握书圣书写——创作《兰亭序》时其作为社会人的普遍精神状态和作为书法家的审美精神表现,甚至还包括特定情景下的心理活动与心理特征。书法学习中讲究“悟”,注重悟道。但有时把“悟”解为“顿悟”,即忽然开窍。这当然是对的,但不能简单化,不能只解为灵机一动或小聪明,它应该是一种深刻的认识,也是一种积极的、自觉的艺术认识和艺术实践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在我则是不仅要认识《兰亭序》字有什么特征,而且要达于特征何以如此,再由字的技、艺升之于道。此道宽泛,不只是字之道、笔之道,还包括人之道。是由人而字,由字而人,人与字一体化。从而在把握字的特征的同时,把握特征形成的审美时代性,把握特征在继承与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可以促使艺术认识站在更高层面,书界所谓临帖要“临活”当指此。所以,书法学习中的悟、悟性、悟道,当是对书法本质的掌握,是对存在由个别的、表象的、静止的特征认识深入到存在之间的各种关系、联系的认识,即由特征是什么样式到认识这样的特征为什么能表现出那样的美致、美韵,从而使钩、勒、努、提成为一种生动的存在。这个时期我所临的《兰亭序》,在形神兼备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当时的河北省作协主席、著名作家徐光耀先生看过我所临写的《兰亭序》后叹曰“几可乱真”。这是我任河北省书协主席之前的事,但也可以说是我书法学习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它使我对书圣的书法由形之相到神所在,进而对书圣的书法活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即书圣和书圣书法对我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世俗的现实存在。
 
  学习二王,不可忽视直觉,但不能止于直觉。书圣的笔风是飘逸的,但书圣的存在是现实的。飘逸笔风的背后是艰巨的生存环境与痛苦的心路历程。
 
  尊重民族历史文化的积极成果与客观认识这种积极成果的历史文化价值,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有人说,读晋人帖,如入雪夜,饮薄酒,心迹双清。这种审美感觉固然引人入胜,它基本上是依飘逸的美感特征发展而来,原因在于飘逸虚实显明,动静有度,明柔暗刚,奇谲变化,重在过程中的因素消长,因而能形成极大的想象空间,而且这种想象是引向似有似无、似隐似显之间,有令人捉摸不定之处。故而有世人的“不俗”之说。至于所言“清” 的美感,恐怕是看到了右军书法有纯粹的线条品格,可以给人以 典型的形式美感。但这还是对字相作直观的反复品读,其间也有 “悟”的存在,但在认识论上应还属于直觉感受。直觉当然是审美的重要方式,但直觉认识应建立在辩证认识的基础上,只有这样,认识才符合历史主义要求,即成为客观真实的本质的反映,而不至于跟着感觉走,时议时变,失去尺度。尺度要具有客观性,不得持双重标准,包括艺术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遵循。不然,推行实用主义,排斥历史主义,是要为人、为时代、为历史所非议的。所以,李世文先生论及书法学习时,主张学二王要与认识魏晋玄学、玄风结合起来,实在是一种很有眼光的历史见解,应该得到同道的赏识。因此我想,学习二王,不可忽视直觉,但不能止于直觉。2007年春天,我应浙江书协之邀到绍兴参加兰亭书法节。一批来自各地的书法名家聚首兰溪,努力重现一千五百年前江南名士的雅趣,虽属步尘已隔一层,但也很是令人感慨无限,由此我对书圣包括他的书法创作与书法活动,又有了新的认识与感受。后来我把这种认识与感受写成短文《兰亭行》,以诗化的语言与结构来抒发情怀,当然也深蕴着一种理性思考与认识:
 
  ……
 
  我坐在当年羲之处,拾起了第一盏酒杯。那么沉重而又那么轻盈。如人生的第一次感知,又与魏晋的文人如此地贴近,聆听他们的吟咏。
 
  生来从不饮酒的我,第一次举起了酒杯,并且诗兴勃发。
 
  忆书圣   右军书无敌,笔墨思不群。清新渊明诗, 俊逸谢安文。 山阴池边树, 会稽岭上云。 常忆兰亭集, 诗书共三春。
 
  《忆书圣》便在这曲水处诞生了。
 
  我感知,酒从我的目光中饮下,直入六腑,进而全身的血液随酒兴蒸发。
 
  诗亦如酒样地挥发着,小溪似也醉了。而对一股清流,人们的喧笑在清溪中流动。        ……
 
  书家们如一个个飘逸灵动的文字书写在这古老传奇的兰溪之上。记录着时隔千年的呼唤,心与心的碰撞:感知时空的浩大和自我的微小,如空中飘落的一滴细雨。只有在书圣坐过的地方,才能感知他神奇文字的体温,他的美妙,他的飘逸,他的上承前贤后启我辈的那种伟大与慈祥。   万岁,中华民族的文脉!我们记住这一刻,从李世民直到我们黄河般流动的笔管。
 
  我相信我是在追踪着书圣的感觉,而且相信这种感觉的追踪,切近曾经有过的现实存在。书圣的笔风是飘逸的,但书圣的存在是现实的。飘逸笔风的背后是艰巨的生存环境与痛苦的心路历程。他与王导的不睦,他移父骨别葬他处,包括出仕会稽内史,都反映了他与核心统治集团的矛盾,这对他的生活态度,对他的心情、心绪及文化心理的形成与表现,不能不产生影响,甚至是明显的影响。孤高、执拗地追逐精神存在的品位以满足对人生价值的希冀,这是由现实存在而衍生出来的心理压力,也是可选的生存之道,合于老庄学风,由此引发一种生命存在方式。   由此可以说,《兰亭序》作为一种典型的艺术存在,其艺术特征、美学风格既是书法自身艺术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的需要,同时还是王羲之个人才赋秉性的表现,它会给人诸多温馨的提示与引导,从而使我们凭借符号而展开的对历史的认识更理性,更客观,也更切合曾经出现过的现实:可以直面那曾经发生的故事。
 
  《兰亭序》二十个“之”字各具妙态,当是书圣超迈风采,也是右军血肉本真。
 
  数十年的学书,无数遍临习《兰亭序》,应该说是一次比一次更深刻地为它的艺术魅力所撼动。尤其是二十个“之”字各具妙 态,当是书圣超迈风采,也是右军血肉本真。其首行“之”字,起 笔势大,转折明显;次行“之”字,第一笔画气势凌厉,蓄力蓄势,自左向右挑起和折笔后自右上向左下运行两笔画重叠几占这一组合笔画的五分之四,见之书圣,其佳自在,当属创意。
 
  第三个“之”字在第六行,结构开阔,用笔放纵,最后一个笔画收锋于前二个“之”字的提锋处。右军以为写字如布阵,点画似剑戟,此一笔可谓出奇制胜,但此一字因居于行末,若以前二个 “之”字的写法,不免有呆、滞、木、愚之感,故右军变化写法,与他的字飘逸成性,用笔喜攲侧生势浑然一体。由此可知,右军其人,敏捷清爽,桀骜不驯 ,虽不张扬自大,却是我行我素。若无此心态,则不出此笔。由此想起其前曹魏之杨修。
 
  第四、五个“之”字在第九行,其在上的“之”字,顾及前一个字之小,故尔行笔以缓,结字横向以阔,纵向展开,已无第一、二个“之”字的紧敛感。在王羲之的书法中,这种写法并不多见,用在此处,似有着意异形之意。其下“之”字,顾上下两字笔画繁密而体大的原因,字求小,笔行求疾,实笔虚写,提按变化较大,尽见右军胆气。且此字亦可见出书圣行笔至此气盛而畅,神明意爽。
 
  第六个“之”字在第十行,笔意简练,笔法疏淡从容,正是一个极聪明的人也要表现出某些天真颟顸之态,有笑看天下之意。
 
  第七个“之”字在第十一行,结字上宽下窄,正是大智、大巧、大能在无意间的存在。   第八个“之”字在次一行,不减笔法,结字求紧凑,最后的捺 笔变横笔,提锋作顿笔,出锋反向,是以紧敛而蓄势蓄力。右军书法有奇,多作此态,标新而闲适。   第九个“之”字在第十三行,处在二个体显墨重的字之间,结字类近前二个“之”字,但笔意更闲、淡,字更多跳宕处,因而更多无意之趣。
 
  第十、十一个“之”字在第十六行,其上一个“之”字第一笔画纵势比以前同字同笔画更显明,第二笔画倒笔下落势近第六行的“之”字,但用笔提按上更趋平缓,笔画的斜式变横式,其下转折尽随意,近于第十行的“之”字,但收笔回锋时顿笔的力、意强烈。其下的“之”字,疏朗多姿、显豁,突出处是第二笔画直笔落下。右上斜出后转折的笔法、笔意、笔力显明,因而特征突出,最后的捺画近于第三个“之”字,但纵势更强,笔画更舒展,笔锋掌控应更练达,是此类笔画中最见胆力处。
 
下行是第十二、十三个“之”字所在处,其在上的那个“之”字,结字取纵势,笔画自上而下,姿丰且安然。王字素有铁画银钩之美,剑戟爽利之姿尽在其间。其下的第十三个“之”字则尽取横势,笔画之显、舰壮为此前“之”字所无,这既因为是行文修改后的字,需加重笔画的墨迹,同时也是同类字写法上要有新变化的需要,结字整体上接近第一、二行“之”字的样式,但用笔已没有初入写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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